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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6-08-24    预审:刘胡海    点击:

各学院:

为切实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和《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字〔2012〕2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为二年级(2014级)本科生。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所有成员均不得兼报其他项目,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1个教师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个。

二、项目类别

本次立项资助二个类别的项目,以创新训练项目为主,创业训练项目为辅,每类项目分国家级和省级(校级)。申报项目类别和级别由学生自主选择,其中,创业训练项目不超过总数的15%。

三、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全部采用网上申报(见附件2)。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登录实践教学管理系统(http://sjjx.ahnu.edu.cn/),校园网和外网均可登录,进入创新训练子模块(学生用户名是学号、教师用户名是工资号,初始密码均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并及时提交(见附件3)。

(二)学生在申报系统内选择指导教师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就项目内容进行认真细致沟通,网上申报提交后应及时告知指导教师进行审核。指导教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

(三)学院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提交评审结果。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网上申报:2016年3月30日至4月20日。

(二)指导教师审核:4月20日前完成。

(三)学院网上评审:4月25日前完成。

(四)学校网上评审:5月5日前完成。

五、结题条件

(一)省级(校级)项目。结题应符合《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国家级项目。在结题时除符合校级项目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在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2.获得国家专利(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且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3.获得省级及以上与项目有关的奖励。

4.项目研究成果由3名相关专业教授联名鉴定具有创新性,经公示无异议。

5.项目研究成果产生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效益,经公示无异议。

六、关于经费

(一)本次项目资助经费额度:各学院可参照以往资助标准确定。

(二)资助经费仅用于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使用应符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且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合理安排。

七、几点说明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学院应严格审核申报的项目,避免出现过往立项项目的重复申报。

(三)各学院应积极支持项目实施,各级各类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并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做到保证使用,悉心指导。

特此通知。


附件:

 14592439802650.docx

 14592439912112.doc

 145924399999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