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简称“推免”),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校教字〔2023〕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1.组成人员及名单(13人)
组 长:乔 静 张廷龙
副组长:马长伟 陈刚锋
成 员:马骥、伍旭中、徐飞、任以胜、方昶、何建华、陈超、胡亮亮、吴敬之
2.职责
负责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拟推荐名单确定、工作中出现异议或申诉情况处理等。
(二)学院特殊学术专长生审核小组
1.组成人员及名单(7人)
组 长:马 骥
副组长:马长伟
成 员:张琼、余吉祥、闵继胜、徐飞、杨康
2.职责
负责对本院以特长生身份申请参加推免学生提交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情况及发明专利授权情况进行审核鉴定等。
二、推免回避制度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2.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参与推免工作人员,均要求签署个人无回避事项说明(见附件1)。
三、推荐规则
(一)分专业推免人数下达规则
1.普通类(含特长生)
学院推免生名额由校推免生工作领导组统筹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统筹分配。
基础指标:学校下达的普通类名额减去综合指标名额,剩余名额除以学院2024届预计毕业学生总数乘以专业2024届预计毕业学生数,所得结果取整;再按小数点后数值排序,大于0.5的从高到低依次进位成1个名额;若存在剩余指标,则该指标由推免工作小组综合考察各专业应届本科预计毕业生人数、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建设水平及社会评价等因素统筹分配。
综合指标:学校分配普通类推免生的“综合指标”直接到对应专业。
竞争性指标:限于推荐特长生,学院特殊学术专长生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论文、竞赛获奖、专利等科研创新成果进行审核鉴定后,将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推免工作专班,推荐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审。
2.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方式,招募一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支教服务期满后回学校继续研究生阶段学习。推荐名额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纳入推免排名课程清单
推免课程(前三学年纳入推免排名课程,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2课程清单)。
(三)排名计算方法
1.普通类
推免课程成绩(前三学年纳入推免排名课程,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2课程清单)按加权计算排序(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列该专业前20%(含20%)并从高到低依次推荐。若推免课程成绩相同,参考综合测评排序。
其中,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和退伍复学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本专业推免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替代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以其实际所修为准。参加普通类推免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列该测评单位前30%(含30%)。
特长生材料要由学院特长生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符合条件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审。
(四)推免条件
1.各类型推免生均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身心健康,推免当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原则上应为及格及以上。
2.不同类型推免生须同时满足的有关要求
(1)普通类(须同时满足)
1.推免课程成绩(前三学年纳入推免排名课程,见附件2课程清单)按加权计算(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列该专业前20%(含20%)。
其中,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和退伍复学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本专业推免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替代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以其实际所修为准。
2.前三学年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列该测评单位前30%(含30%)。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通识教育课程(含必修和选修)重考重修者不影响推免资格。
5.所有推免课程无补考或重修。
6.以特长生身份申请参加推免的,前三学年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专业实验课程等)按加权平均计算成绩排序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放宽到前35%(含35%),其余须符合普通类推免生条件。
以特长生身份申请参加推免的,须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特殊学术专长生审核小组审核,有关申请材料须在学院公示,并报学校特殊学术专长生审核小组审核。经管学院限额推荐2名特长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审。
7.特长生原则上仅限:
①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发表在《安徽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校科字〔2022〕2 号)文件发布的“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期刊分类 C2 及以上期刊;②作为主力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不含省级赛或国家级赛事省级选拔赛和区域性比赛)并获三等奖以上奖励(团体奖项限 1 人申报;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学业绩认定和奖励办法(试行)》(校办字〔2023〕5 号)文件,学科竞赛限“安徽师范大学学科竞赛分类导向性项目库(2023版)”中奖励类别为 B2 及以上的全国性比赛和国际性比赛、体育类竞赛限 B1 及以上的全国性比赛和国际性比赛;③以第一发明人的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者。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四、推荐程序
(一)推免课程成绩(含阅卷、统分、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等)、综合测评排名、违法违纪情况、英语四级成绩、体质健康达标等情况复核。
1.在纪委监督下教学办调取各专业前20%同学试卷,各专业负责人及任课教师检查阅卷、统分、课程录入的准确性。
2.在纪委监督下辅导员老师复查学生综合测评、英语四级成绩、体质健康达标、遵规守纪情况。
(二)学院推免工作安排
1.按照学校统一要求与部署,学院完成下列工作,具体时间节点按照学校要求执行。
2.学院完成课程成绩复核工作,复核结果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报校推免工作专班。
3.学院完成各专业推免课程成绩计算并进行排名,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予以公布,公布内容包含专业、学号、姓名、性别、推免课程成绩及排名、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4.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特长生申请人提交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同时将拟推荐名单及学术成果报学校推免工作专班备案。
5.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完成各专业推免指标分配工作。
6.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普通类(不含特长生)拟推荐学生名单。各专业正式推荐人选依成绩排名按1:1划定、候补人选依成绩排名划定2-3人。学院从普通类(不含特长生)候补名单中,确定1名人选参加学校“校级竞争候补生”的评审。
在满足推免条件的基础上,推免工作小组综合考虑以下条件推荐第一候补人:(1)从各专业普通类(不含特长生)候补1中选取;(2)前三学年纳入推免排名课程加权排名/专业总人数;(3)学生学术成果;(4)学生学科竞赛获奖;(5)综合素质。
7.推免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同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备案。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进行公示。
(三)推免信息公开
1.依据教育部名额公布具体时间及学校工作安排确定。
2.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学号、姓名、性别、课程成绩及排名、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推荐类型(普通类、特长生、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类别(正式、第一候补/候补)
3.公示网址:https://jgxy.ahnu.edu.cn/jyjx/bksjy/tmzl.htm推免专栏位置。
4.公示地点:经管学院行政楼二楼。
(四)监督机制
推免工作接受学校、学院纪委监督。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在接受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形成调查结果并反馈,申诉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申诉,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553-5910753。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予以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