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你院《关于召开经济管理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2016〕11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于2016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同意大会的主要任务;同意你院第二届教代会暨第三届工代会代表选举;同意你院第二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拟由9人组成、第三届工会委员会拟由7人组成。
请你们按照《安徽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大会如期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特此批复
安徽师范大学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工会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