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职工小家管理,确保教职工学习健身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小家是教职工健身娱乐的公共场所,到职工小家活动的教职工应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共利益。
二、职工小家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到职工小家活动的教职工必须经管理人员开门,不得私配锁匙。
三、教职工在职工小家开展活动应保持室内卫生、整洁,离开活动室时,应对室内活动设备进行整理并打扫好卫生,如果使用电气设备,离开时应随时切断电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不准在活动室内结群喧闹,以免造成伤害或损坏公共设施。
五、注意爱护公共财物,在活动中人为损坏设施设备,由当事人负责维修或酌情赔偿损失。
六、不得在职工小家进行赌博等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