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室是本院教职工活动和锻练的场所,内有墙面镜、乒乓球台、乒乓球自动发球机等设备。为确保活动室环境和仪器的正常运转,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活动室钥匙由专人保管。
2、凡进入活动室的人员,禁止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保持室内整洁安静。
3、禁止携带任何食品、饮料进入活动室。
4、禁止私自拆机和接线路,如有特殊情况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5、活动室的使用者是本院的学生和老师,外院人员未经同意一律不准进入。
6、活动室内所有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搬动和借出。确有特殊情况,需经院领导批准。
8、活动室用完后,负责人切断设备电源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