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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第十三届“菁英摇篮”十佳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日期:2019-09-10  作者:吕洋  编辑:吕洋      点击:

各专业、各班级:

为发挥学生班集体在“立德树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优良风、班风、学风建设。根据学校《安徽师范大学“十佳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14〕19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开展经济管理学院第十三届“菁英摇篮”十佳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管学院2016级、2017级、2018级行政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党、团组织健全,班委会组成合理,成员分工明确;

  (二)学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同学服务,“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作用发挥突出;

  (三)树立积极向上、锐意进取、文明和谐、追求卓越的良好班风,班级凝聚力强,学生满意度高;

  (四)积极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进课堂、进公寓,班级成员理想信念坚定,崇尚真善美,唱响时代旋律,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五)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六)积极开展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团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

  (七)结合班级实际制定班级考勤、公寓管理、教育管理、班级活动经费管理等制度,日常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班务公开,管理民主;

  (八)学生专业思想稳定,学习态度端正,课堂纪律严明,考勤制度规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风端正,无考试作弊现象;

  (九)学习激励机制完善,学生学习积极性高,晚自习等自修课出勤率高,全班同学成绩优良;

  (十)素质拓展活动按照“课程化、合规律、有品位”的要求,做到活动有规划、有组织、有保障、有实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十佳班集体”:

(一)班级成员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从事非法活动的;

(二)班级成员有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三)班级发生责任事故的;

(四)班级成员有无故欠缴学费的;

(五)不承担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工作任务的;

(六)在评比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七)其他经主管部门认定应取消评优资格的。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9月24日前)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申报,参选班级请详细阅读附件,并按要求准备如下申报材料:

   1、经管学院第十三届“菁英摇篮”十佳班集体申报文字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9月21日21:00前完成材料的上交。

   2、经管学院第十三届“菁英摇篮”十佳班集体评选汇报PPT及汇报稿(只需电子版)9月24日22:00前完成材料的上交。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ahsfjjglxyxxb@163.com,纸质版报送至院学生会徐贝贝,联系人:徐贝贝(18964977196)。(电子版材料请统一打包并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申报材料,如:2017级会计学1班申报材料;如文件过大,可电话联系负责人进行拷贝。)

(二)学院评审(9月中下旬)

   学院成立第十三届“菁英摇篮”十佳班集体评审委员会,根据所报送的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材料修改后,参评班级选依据安排抽签确定汇报顺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班集体成果汇报。评审时间暂定为9月27日晚,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评审委员会参考班级文字材料和PPT汇报,最终评选出“菁英摇篮”十佳班集体,并予以公示。

   汇报全部采用PPT(2003版本)形式,要求由各班级班长进行汇报,评选汇报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请严格控制PPT文件大小和图片尺寸(PPT文件里插入图片每张不大于200K)。

、展示内容

各参评班级参照评选办法,围绕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团建设、管理服务、学风创建、专业活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活动、精神文明创建、体育活动、信息化建设、创新工作等方面对上一学年来的班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五、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学院发文对当选的“菁英摇篮”十佳班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相关要求

(一)“菁英摇篮”十佳集体评选是加强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途径,各个班级要高度重视,推出典型事迹,展现班级风采。

(二)评选内容真实可靠,杜绝虚假臆造。参加评选的相关班集体要以负责和认真的态度对待此次评选活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