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首页】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学办】经济管理学院重修免听相关规定

日期:2016-08-24    预审:刘胡海    点击:

1.生重修选课是在开学初第三轮选课进行,重修免听限于因上课时间冲突又必的必修

 2.每期重修免听在第三轮选课,携免听申表和生本人师签字,再到教学办签字、盖章。

 3.学生免听某门课程,因上课时间冲突而不能跟班上课的,需要每月找任师辅导一次,师给出指,(院免听生上课辅导记录表》)并签字。

 4.如果有期中考测试,任系到加考

 5.任根据《院免听生上课辅导记录表》打出本期的平

 6.院重修免听生上课辅导记录表》由教学办交于辅导员,由辅导员发至重修免听生,师对照点名册关注重修和免听生。


附件:

 145809691066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