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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关于做好本学期部分课程提前考试有关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6-08-24    预审:刘胡海    点击:

各学院:

鉴于本学期部分课程已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经研究,决定该类课程考试于第9-10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程范围

第9周前完成教学任务的2012级毕业班课程以及部分经教务处审核通过的非毕业班课程。

二、 日程安排

1、考试命题:采用笔试的课程均需出A、B两套试卷。期末考试试卷在4月13日前交至教务处试卷库统一印制。

2、考务安排:本次考试的监考人员落实、考试时间地点编排、考试组织等考务工作由开课学院自行负责。考务有关安排请于4月13日前送交教务处,届时教务处将组织专人进行巡考。

3、考试通知:各开课学院务必及时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所有监考人员和参加考试的学生。

4、成绩评定:各学院务必于4月27日前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录入工作。其中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并报纸质和电子版给教务处,考试试卷由开课学院自行保存。

5、课程重考:对于此次考试必修课程不及格且具备重考资格的2012级学生,学校将在第18周举行重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 注意事项

1、规范考试命题。要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办法》(校教字〔2011〕55号)要求命题,笔试试卷一律通过电子试题库进行命题。拟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专业负责人审核、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2、确保试卷质量。专业负责人(课程群负责人)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有关要求对试卷从形式到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命题质量审核表。学院将试卷提交教务处印制前,要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命题质量检查组,集中审核本院所有试卷,对命题不规范的试卷要及时整改,确保考试试卷质量。

3、加强试卷保密工作。在试卷命题、审核、印制以及交接等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在公共计算机上编辑试卷的,试卷删除后务必要清空回收站。不得在FTP等网络上传输试卷。各学院对考试的所有试卷(含空白试卷)务必要全部予以回收,由教学办公室统一保管或处理。

4、严格考场考试纪律。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未携带指定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违纪作弊行为不制止或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5、做好阅卷录分工作。各学院要尽快组织阅卷、成绩记载和试卷分析工作,按时提交学生成绩。要成立以分管教学的院长为组长的阅卷质量检查组,在成绩正式提交前对本院试卷评阅及整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特此通知。

 

                                教教务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