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首页】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6年度安徽师范大学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通知

日期:2016-11-17    预审:刘胡海    点击: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处〔201657

 


关于开展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暂行办法》(校教字〔201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本科教学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限额

各学院推荐名额为1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可采取学生推荐、专业推荐、教授委员会推荐和教师个人自荐等方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择优向学校推荐。

2.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名单,经公示后,公布本年度优秀教学奖获得者名单。

四、有关说明

1.各学院应加大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学生和教师的参与度,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提高师德和教学水平。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鼓励各学院创新推荐形式。

2.候选人应对照《安徽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要求,做好个人事迹材料整理和推荐表填写工作,学院应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精心组织,做好参评材料的整理、审核和推荐工作。对于学院推荐的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学校将取消参评资格,推荐名额作废。

3.请各学院在1125前,完成候选人初选推荐工作,并将候选人推荐表、信息简表、个人事迹材料及能反映教学质量、效果等支撑材料报送到教务处(纸质稿一式一份,电子稿发至zhoupan@mail.ahnu.edu.cn),联系人:周攀,电话:5910163

特此通知。

              

                         2016年11月9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度优秀教学奖候选人信息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