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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注意事项

日期:2016-12-21    预审:刘胡海    点击:

一、领试卷注意事项

1、任课老师应在考试前一天领取考试卷,任课教师在教学办公室领试卷时,应检查领取的试卷本数、考试时间以及考试地点是否正确,并将考试卷分发给相应的监考教师。(如有需要草稿纸的课程请和试卷一并领取)在外学院监考的主监考教师应按开课学院要求领取试卷。

2、试卷里附有考场监考记录表,如有作弊现象发生,请在考试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将考场监考记录表交于教学办公室。

3、任课教师在领取试卷的同时,教学办公室会将试卷封面交于任课教师,请任课教师在完成阅卷工作之后,填写好试卷封面的具体内容。

二、监考注意事项

1、监考教师应提前十分钟到达考场,每场考试前监考教师都要调整考生座位,认真清场。并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监考记录表上的学生人数,以防考生走错考场(走错考场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2、监考期间监考教师不能接听手机、发短信、不能聊天、翻看报纸和书本等。

3、监考时主副监考教师应前后站位,严格考场纪律,杜绝考生作弊现象。

4、监考人员若有变动,应填写《监考人员变动登记表》在教学办存档。

三、阅卷和成绩注意事项

1成绩录入: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教师应该完成阅卷、成绩计算和记载工作,要避免发生错改、漏改、错统、漏统人造平时成绩等现象,并将学生成绩提交教务管理系统。

2、试卷分析:成绩录入工作结束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试卷分析工作。试卷分析报告要从总体上去评价课程的考试结果。不能流于形式,语句要通顺,内容要丰富,不得有错别字。

3、本学期所有课程的网上录入工作务必于110完成。

4、学院组织专家在111对本院阅卷情况进行复核,若有问题应及时反馈任课教师进行修改。教学办公室在112根据教师提交的纸质成绩单完成成绩单回收确认工作。

5、参加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由原任课教师先输入教务系统,下学期缓考结束后,由教学办按比例折算出总评成绩并录入系统。

四、交试卷注意事项

1、期末考试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考场记录(监考教师签名)

2A4打印的试卷、答题纸1份,试卷分析,答案2份(单面打印)

3、学生成绩单(纸质版、任课教师签名)两份

4、有学生笔记的试卷(试卷、答题纸;若无答题纸,可只留存试卷)

5、按学号顺序排列好的学生答题纸(无答题纸则用试卷)

6、多余的空白试卷。备注:请各位老师按照材料序号顺序依次排列。

五、试卷批改

1、选择题批改格式:每一小题上应给出分数,错答和不答均应给0分。

2、判断题批改格式:在每题的答案上给出分数,错答和不答均应给0分。

3、简答题批改格式:每小题不超过5分的无须给小点分。超过5分的在给小点分的同时应在每小题边上空白处将本题小分汇总得出本题总得分。

4、填空题批改格式:在每一个空上给分,最后将总分汇总到得分栏中。

5、分析题批改格式:只有一题时,且总分大于5分情况下,分小点给分;多题情况下,应在每题边上空白处将本题小分汇总得出本题总得分。     

6、批改错误情况:应将批改错误处划去,将正确分数框起来,并签上阅卷人全名。

7、每册考试卷:每册考试卷封面和考试卷第一页都要阅卷人和复核人签全名。



样例1 卷首分数写错时,更改方式如下:



样式2 卷面试题分数打错,更正方式如下:



样式3 题首分数写错时,更正方式如下:




附件:教务处考风考纪相关文件

 关于加强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0D%0A.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