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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第八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3-14    预审:刘胡海    点击:

各专业、各班级:

为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取得的成效,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引导和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逆境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推进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经研究决定,学院组织开展经济管理学院第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学院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学院将评选出自强之星5名。

二、评选对象

我院20162017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往届经济管理学院自强之星安徽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院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参评学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在爱国奉献、德高志坚、学业钻研、创新创业或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堪为学子榜样。

四、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3月22日前)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第自强之星申报表》,见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第自强之星申报人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只需电子版);

3、网上投票介绍:个人情况及事迹介绍300字以内,生活照1张 (均只需电子版,照片须为原版照片,不得有任何改动) 

以上材料纸质版于3月22日(周三)下午3点至5点交到学院行政楼一楼荣誉室,电子版发送至1661149687@qq.com 联系人:刘娜雪 18895369153(电子版材料请统一打包并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如:2015级会计学刘娜雪)

(二)院内评选(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成立经济管理学院第自强之星评审委员会,根据所报送的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10人,候选人员确定之后会短信通知,参评人选依据安排抽签确定汇报顺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事迹汇报。学院评比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评审委员会参考个人材料及汇报情况,通过评委打分确定5人当选,并予以公示,同时推荐1-2人参加校级自强之星评选。

请最终候选人提前准备汇报稿和PPT。汇报全部采用PPT(2003版本)形式,严格控制PPT文件大小和图片尺寸(PPT文件里插入图片每张不大于200K),评选汇报时间为6分钟。初步定于4月3号收取参评者汇报稿及PPT初稿(1661149687@qq.com),具体时间会短信通知。

(三)学校评审(4)

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参选人事迹进行评审,推荐参加自强之星评选汇报会。参加自强之星评选汇报会的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PPT材料,并进行现场事迹汇报。校评审委员会参考事迹材料情况,通过评委评审、学院互评等方式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予以公示。评审汇报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学院发文对当选的5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活动要求

(一)广泛动员。自强之星评选是宣传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实现经济资助与成才教育并重的重要载体,是开展榜样教育的重要举措,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广大贫困学生参与。

(二)认真组织。各班级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对照评选条件,严格程序,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宣传。此项活动是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好典型的挖掘、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努力营造资助育人的良好氛围。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第八届“自强之星”申报表.doc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第八届“自强之星”候选人信息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