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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职工工伤保险相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7-05-23    预审:刘胡海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芜湖市人社局关于工伤申报程序最新规定,现就学校职工申报工伤需注意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伤事故快报事项

各二级单位职工因工发生伤、亡事故,须及时填写《工伤事故快报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在24小时之内报人事处劳资科,人事处于48小时内完成工伤事故快报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事故发生时间填写精确。工伤相关材料中的工伤时间须精确至几时几分;

(二)事故发生地点填写详细。工伤相关材料中,工伤事故发生的地点要尽量详细具体,不得只填写为单位、上下班途中等;

(三)事故发生经过描述详实。要求文字文字简练、条理清楚,字数须在300字以内。内容须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受伤原因经过、受伤部位、伤害程度、救治情况等;

(四)照片、视频上传清晰。事故现场的照片和现场监控视频需要网上申报上传。其中,上传照片为事故现场、伤者照片,不少于4张(事故现场全景、受伤地点照片和伤者全身、受伤部位整体照片);如有现场监控视频,需一并上传。如因紧急情况下,不方便现场拍摄照片且无现场监控视频等特殊情形的,可拍摄“120出车记录、医院急救初诊病例”等照片上传。

二、工伤申报纸质材料

经工伤事故快报后,当事人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以下纸质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职工受伤时医学诊断证明材料(受伤当天的病例及复印件、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五)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伤事故报告书”或“事故证明”;

(六)用人单位出具的受伤害职工“打卡记录”、“考勤表”(前后一周);

(七)用人单位出具的单位“作息时间表”;

(八)工伤事故发生时二名以上见证人书面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亲笔签名并留手机号码);

(九)因参加文体活动发生工伤需提供活动发文的通知、活动流程安排、队员名单等;

(十)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另需提供有关部门所作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仲裁,并附谷歌路线地图证明是上下班途中必经之地。

三、几点要求:

(一)工伤申报工作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做好宣传工作;

(二)各单位本着对教职工负责的态度,配合做好工伤申报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

(三)上述各事项如有变动,以芜湖市人社局相关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竹平             联系电话:5910067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