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文件
〔2017〕14号
关于印发《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专业学位点、全体专业型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规范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习过程,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校研字〔2017〕25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12月5日
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试 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校研字〔2017〕2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系、落实实习单位,实习研究生的动员与分组,处理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做好实习研究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及协调等工作。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 员:院党委书记、、相关学位点点长、研究生班主任、研究生办公室秘书
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即参加实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和各实习基地实际承担实习指导任务的老师。
二、实习时间和地点
1.时间:
(1)全日制教育硕士财经商贸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一阶段教育实习自第3学期的第2周开始至学期结束;第4学期第1周在校进行资料整理、总结。
第二阶段企业实习自第4学期的第2周开始至14周结束;第4学期第15周在校进行资料整理、总结。
(2)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一阶段实习自第1学期的12月份第1周开始至第二年4月底结束;第2学期的5月份第1周在校进行资料整理、总结。
第二阶段实习自第4学期的第2周开始至14周结束;第4学期第15周在校进行资料整理、总结。
2.地点:实习基地。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工作程序
1.落实实习工作安排。学院分管领导与学位点负责人协同联系,落实实习基地,编定实习小组,召开实习动员和培训会议,研究生办公室协助。实习前,学位点点长将包括实习基地名单、校外指导教师、学生分组名单的《实习情况汇总表》报院研究生办公室。
2.完成实习工作任务。学位点负责人安排相关人员作为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组织工作,审定各小组实习工作计划,检查实习情况,协调和解决好有关问题,做好实习的总结等工作。
(二)实习要求
1. 实习期间,实习生要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实践工作。
2. 全体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前,要在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研究生个人实习周志、实习总结和调研报告。
3. 实习生在实习基地实习期间要遵守基地单位的有关规定与要求,认真投入到专业实践中,完成预定的实践任务。
四、实习总结和考核
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后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鉴定表》(见附件1、2),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工作态度和实习任务完成的水平、效益、实习单位评语及书面总结等进行考核与评审。
五、实习成绩评定
实习成绩评定由校外导师和校内导师共同评定。实习成绩评定主要根据每位研究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实习周志、调研报告、实习工作总结情况等综合评价。评定程序如下:
1.校外实习基地指导教师根据参加实习研究生的综合表现给出成绩,由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方为有效。
2.校内指导教师或导师组根据实习研究生的实习周志、调研报告等,结合校外实习基地指导教师的意见评定成绩。
3.学院按照“实习成绩=校外导师评定成绩(60%)+校内导师评定成绩(40%)”进行加权,评定实习成绩,并签署意见,报校研究生院。最后由研究生院审核认定,合格者给予学分。
4.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研究生实习工作要求,评选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习成果。成果形式可以是实习设计、案例分析、调查报告等(一人限报一项,由个人独立完成)。
六、实习经费安排
实习经费包括实习办公资料费、实习综合管理费、实习学生的交通费、实习单位指导费、带队教师差旅费等。
1.实习生集中实习补贴参考标准:
项目 | 办公资料费(每生) | 交通费(每生) |
标准 | 100元 | 60元/月(市内) 100元/月(市外) |
注: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时间按教学计划执行。
2. 实习单位指导费按600元/生计算,主要用于集中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支出(自主实习不予支付实习指导费)。
3.指导教师差旅费,是指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地点指导学生实习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出差差旅费标准报销。
4.学院联系实习基地的协调费,派出检查、指导实习生的差旅费及相关费用,按安徽师范大学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实报实销。
5.实习工作中产生的其它费用。
七、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鉴定表》
附件2:《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鉴定表》
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12月5日
附件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鉴定表
学 院:
姓 名:
学 号:
专 业:
校内导师:
校外导师: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年 月 日
关于鉴定表的几点说明
一、实践教学鉴定表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是检验和督导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审核评估的基础材料,也是学校对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基本材料之一。
二、研究生应按个人实践教学计划开展实践,在此基础上,撰写此表(在多家单位实践的,须提供多份),并交由指导小组给出考核成绩。经学校认定后,方能取得相应学分和申请论文答辩。
三、实践考核成绩记录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及格”及以上视为通过。
四、本表中填写内容不少于3000字,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1份,骑缝装订;一般在实习结束后由学院汇总留存,研究生院定期检查。
一、 实践目的及意义
二、 实践主要内容
三、实践计划执行情况
四、 实践主要成果
五、 成绩评定
实践 单位 指导 老师 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实践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指导 小组 意见 | 最终成绩评定:(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鉴定表
学 院:
姓 名:
学 号:
专 业:
校内导师:
校外导师: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年 月 日
关于鉴定表的几点说明
一、实践教学鉴定表是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是检验和督导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对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审核评估的基础材料,也是学校对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基本材料之一。
二、研究生应按个人实践教学计划开展实践,在此基础上,撰写总结报告(在多家单位实践的,须提供多份),并交由实践指导小组给出考核成绩。经学校认定后,方能取得相应学分和申请论文答辩。
三、实践考核成绩记录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及格”及以上视为通过。
四、表中的实践总结报告内容不少于3000字,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1份,骑缝装订;一般在实习结束后由学院汇总留存,研究生院定期检查。
实践单位全称 | |
实践单位地址 | |
实践指导教师及联系电话 | |
实习 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出勤 (天) | 事假 (天) | 病假 (天) | 旷工 (天) | 其 他 |
| | | | |
实践总结报告 (实习目的、方式、内容、效果、成绩、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 |
课堂教学成绩评估表
类 别 | 评估内容 | 评 分 等 级 | 实际 得分 | 备注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
课前准备 | 1、备课(包括教材钻研、教案编写、教具准备,了解学生思想状况,知识水平等) | 10 | 8 | 7 | 6 | 5 | | |
2、试讲(包括熟悉教案、掌握教学基本程序,运用教学技能等) | 10 | 8 | 7 | 6 | 5 | | |
课堂教学 | 3、教学内容(包括概念、原理讲授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等) | 20 | 16 | 14 | 12 | 10 | | |
4、教学方法(包括教学方法的选择、运用和改进、启发式教学原则的贯彻等) | 10 | 8 | 7 | 6 | 5 | | |
5、教学基本功(包括仪表、教态、普通话水平、口头表达能力、板书板画能力、实验操作能力、组织教学能力、应变能力等) | 20 | 16 | 14 | 12 | 10 | | |
第二课堂 | 6、课外指导(包括课外辅导,开展课外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情况等) | 10 | 8 | 7 | 6 | 5 | | |
教学效果 | 7、教学效果(包括学生对新知识的理解程度和运用能力、作业情况、学习反馈等) | 10 | 8 | 7 | 6 | 5 | | |
8、教书育人(包括对教材中情意类内容的处理、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之中的情况等) | 10 | 8 | 7 | 6 | 5 | | |
得 分 总 计 | | |
实 践 单 位 指 导 老 师 意 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说明:实践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教学综合表现,选择四级分数档之间的某一分值填入“实际得分”栏内,“实际得分”之和填入“得分总计”栏,该成绩即为某实习生的教学实习量化成绩。实习指导教师根据量化成绩评定教学实习成绩。
实践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实践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指导 小组 意见 | 最终成绩评定:(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