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勇于实践、积极进取,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争当先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特开展我院第十三届“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在籍全日制大学生。(往届“经济管理学院十佳大学生”和“安徽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称号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院级“十佳大学生”评选,
往届“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大学生”称号获得者可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积极进取,在理论学习、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自强自立等方面事迹突出,在自身思想素质、专业素质、人文素质、能力素质等培养方面堪为学生典范。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工作积极热忱,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无脱岗现象,在自己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成绩显著。
(五)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热心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六)时间观念强,自觉遵守学习、工作时间,无无故迟到、早退现象。
(七)团结协作,积极配合老师、学生会及其他社团和组织开展工作,并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八)为人正直、行为端正,团结友爱,与同学相处融洽,具有广阔的交际面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九)导向性评选,如在学业、科研、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及贡献者,可具体分为学习型十佳大学生、科研型十佳大学生、学生工作型十佳大学生等多种类型的十佳大学生。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4月1日前)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并上报《经济管理学院第十三届“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推荐表》。参评人需报送如下材料:
1、填写并上报《经济管理学院第十届“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详见附件1)。
2、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第十届“十佳大学生”申报人信息一览表》(只需电子版,详见附件2);
以上材料纸质版材料于4月1日(周一)22:00点前交至35栋宿舍楼下,电子版材料发送至ahsfjjglxyxxb@163.com。联系人:黄美静 联系电话:17355387137 QQ:2864089141 。(电子版材料请统一打包并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如:2017级财务管理黄美静)
(二)学院评审(拟定4月12日举行)
学院成立第十三届“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评审委员会,根据所报送的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20人,候选人员确定之后会短信通知,参评人选依据安排抽签确定汇报顺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事迹汇报。具体汇报时间、汇报地点另行通知。学院评审委员会参考个人材料及汇报情况,通过评委打分确定10人当选,并予以公示,同时推荐1-2人参加校级十佳大学生评选。
请参评同学提前同步准备汇报材料和PPT。汇报全部采用PPT汇报形式,评选汇报时间为6分钟,请严格控制PPT文件大小和图片尺寸(PPT文件里插入图片每张不大于200K)。初步定于4月7日22:00前完成参评者汇报材料(电子版)及PPT的收取工作,请参评选手在截止时间前将汇报材料与PPT提交至ahsfjjglxyxxb@163.com。
四、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学院发文对当选的“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班集体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途径,各个班级要高度重视,推出先进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评选内容真实可靠,杜绝虚假臆造。参加评选者及相关班集体要以负责和认真的态度对待此次评选活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学习部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经济管理学院第十三届“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申报表(1).doc
经济管理学院第十三届“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信息预览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