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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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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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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科研并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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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为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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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为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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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为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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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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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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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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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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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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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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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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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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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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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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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承担本科课堂教学,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 
2.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优秀; 
3.担任本科生导师与研究生导师; 
4.每学年指导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 
5.完成单位要求的青年教师指导任务; 
6.聘期内至少开设1次高质量的课堂示范教学、或至少举行1场高水平的学术报告或学生学习指导讲座; 
7.领导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指导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 
8.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教研、学术等活动; 
9.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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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50,其中本科教学不低于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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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500分,且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70%: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一级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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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提条件:高教教龄20年以上且教学考核优秀。 
  
聘期内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55,其中本科教学不低于9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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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科研工作量不少于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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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为主型:聘期内年均本科教学不低于2学分。 
  
  
学院不设立专职科研人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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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900分,且主要积分项业绩成果不低于总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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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年均本科教学不低于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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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700分,且主要积分项业绩成果[计算方式见校人字(2016)52号文件]不低于总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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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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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500分,且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60%: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二级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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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900分,且主要积分项业绩成果不低于总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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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700分,且主要积分项业绩成果[计算方式见校人字(2016)52号文件]不低于总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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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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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500分,且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50%: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二级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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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900分,且主要积分项业绩成果不低于总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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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700分,且主要积分项业绩成果[计算方式见校人字(2016)52号文件]不低于总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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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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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级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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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承担本科课堂教学,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 
2.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良好及以上; 
3.担任研究生导师、本科生导师及班主任工作; 
4.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习、实践与社会调查工作; 
5.完成单位要求的青年教师指导任务; 
6.聘期内至少开设1次高质量的课堂示范教学、或至少举行1场高水平的学术报告或学生学习指导讲座; 
7.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参与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 
8.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教研、学术等活动; 
9.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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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50,其中本科教学不低于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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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200分,且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70%: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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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提条件:高教教龄20年以上且教学考核优秀。 
  
聘期内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55,其中本科教学不低于1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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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科研工作量不少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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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为主型:聘期内年均本科教学不低于3学分。 
  
学院不设立专职科研人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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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360分,且主要积分项业绩成果不低于总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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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年均本科教学不低于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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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280分,且主要积分项业绩成果[计算方式见校人字(2016)52号文件]不低于总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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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级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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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200分,且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60%: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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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360分,且主要积分项业绩成果不低于总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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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280分,且主要积分项业绩成果[计算方式见校人字(2016)52号文件]不低于总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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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级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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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200分,且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50%: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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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360分,且主要积分项业绩成果不低于总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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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280分,且主要积分项业绩成果[计算方式见校人字(2016)52号文件]不低于总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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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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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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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承担本科课堂教学,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 
2.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合格及以上; 
3.担任辅导员、本科生导师及班主任工作; 
4.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习、实践与社会调查工作; 
5.聘期内至少举办1次公开教学; 
6.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 
7.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与科研管理工作; 
8.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教研、学术等活动; 
9.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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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年均本科教学不低于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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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60分,且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70%:主持校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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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提条件:高教教龄20年以上且教学考核优秀。 
  
聘期内年均本科教学不低于1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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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科研工作量不少于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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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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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60分,且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60%:主持校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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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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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工作量不少于60分,且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50%:主持校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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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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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级 
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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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承担本科课堂教学,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 
2.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合格及以上; 
3.担任辅导员、本科生导师及班主任工作; 
4.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习、实践与社会调查工作; 
5.聘期内至少举办1次公开教学; 
6.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 
7.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与科研管理工作; 
8.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教研、学术等活动; 
9.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 
 聘期内年均本科教学不低于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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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期内科研工作量不少于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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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级 
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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