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3年11月30日到12月7日。公示期内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或成教办公室反映。反映可采取电话形式,请实名反映便于我们联系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553-386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