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5天,自2023年7月27到7月31日,公示期内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或成教办公室反映。反映可采取电话形式,请实名反映便于我们联系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553-386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