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经管学院 刘胡海 张子凯)2021年12月2日晚7:00开始,经济管理学院辅导员刘胡海在花津校区教学楼2号楼101、302、102三个教室分别对2021级卓越会计ACCA、工商管理类3班、工商管理类1班和2班全体同学开展了冬季宿舍安全用电暨“四项禁令”主题班会。

刘胡海首先列举了部分高校近年来因违规用电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实例,同学们看后纷纷表示“触目惊心”,他再次强调了“十个严禁”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2、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
3、严禁使用易燃电器;
4、严禁使用线路破损电器;
5、严禁私拉乱拉电线、接线板;
6、严禁用后不关闭电源或过度充电;
7、严禁宿舍无人状态下使用电器;
8、严禁擅自变动电源、电线设备;
9、严禁在电线附近堆放易燃物品;
10、严禁损坏消防设施。
其中详细说明了大功率电器主要指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烫斗、电热杯、热得快等功率超过300W的电器,以及功率不足300W与烹饪蒸煮有关的电器。易燃电器主要指电热毯、电暖器、电热袋、暖手宝、烘鞋器、电直(烫)发器等。不合格电器主要指“三无”以及没有国家强制标准标识(CCC等标识)的电器、接线板等。违规用电行为主要指私拉乱接电源或使用劣质接线板、电器用后不断电、充电设备过度充电、宿舍无人状态下使用电器等情况。

随后他带领同学们再次学习了“四项禁令”:严禁私自租房,严禁晚归不归,严禁违规电器以及严禁擅自离校。之后与同学们再一次学习学生手册上的重点内容,“第二十二条 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和宿舍公约,违者给予如下处分:
1.对未经批准擅自租房住宿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对未经批准无故晚归者,给子警告以上处分,对夜不归宿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对在异性宿舍留宿或在宿舍留宿异性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4.对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调换宿舍床位或留宿本宿舍以外人员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对存放或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等学校明令禁止的电器或有私接电源等违章用电行为者,违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6.对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化晶及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物品者,视情节给子警告以上处分;
7.对不履行宿舍内公共义务,不讲究卫生,不按规定作息,干扰他人学习生活,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8.对饲养或收容猫、狗、仓鼠等宠物者,给子警告以上处分;
9.对其他违反公寓管理制度行为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他提出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实施自我管理,提高防范意识,并强调: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将会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经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同时也强调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班会的最后,刘胡海详细地向同学们介绍请假流程,同时也严肃强调了违反禁令的严重后果及冬季宿舍安全用电的重要性,要求同学们开展自查、互查共创文明寝室,争做文明大学生。
相信同学们在此次班会后对于宿舍用电安全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并将防患意识切实落实到日常学习生活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