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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徽师范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济管理学院项目遴选的通知

日期:2017-05-24    预审:刘胡海    点击:

各专业、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学校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济管理学院将进行院级项目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组织

学校成立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负责指导本次大赛活动,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宣传部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各学院院长组成。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和教务处,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大赛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的评审工作。

三、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要求类型具体见相关附件内容。

四、参赛对象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已获往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可以申请参赛,相关要求按照省赛文件执行。

五、项目推荐

1.获2016年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校教字〔2016〕26号)团队须报名参加本次大赛。

2.各学院要深度挖掘近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典型,根据参赛项目类型,积极推荐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项目。

3.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4.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参赛。跨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由学院协商安排。

六、赛程安排

(一)项目遴选阶段(5月中旬-6月5日)

各参赛团队请务必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商业计划书》,字体字号参考正规文本格式,其中《商业计划书》不得少于3000字,作品申报书参考相应附件模板。并于6月7日19:00之前将团队项目相关文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组委会官方邮箱:dxscyxhsea@126.com。届时将邀请相关优秀指导老师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选2-5份作品进入最终筛选环节,成功入选的团队会以短信通知相关负责人。

(二)项目完善阶段(6月8日-6月11日)

成功入选的项目,学院会组织相关优秀指导老师对项目进行指导完善,此外团队需严格按照《大赛商业计划书PPT内容框架》要求制作项目展示的PPT,并于6月11日19::00之前将完善后的商业计划书和PPT文件已电子版的形式打包发送至组委会官方邮箱:dxscyxhsea@126.com

七、大赛奖励

(一)大赛设置金、银、铜奖若干项,对获奖项目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安徽省总决赛。

(二)大赛参赛学生按照Ⅰ类活动标准认证“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纳入B模块,即专业技能与职业导航)。

级别

参与

铜奖

银奖

金奖

院级

0.5

0.6

1.0

1.5

校级

1.0

1.2

1.5

2.0

省级

2.0

2.2

2.5

3.0

国家级

3.0

3.2

3.5

4.0

(三)在安徽省、全国比赛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学校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暂行办法》(校教字〔2014〕9号)相关条款予以奖励。

(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60号)相关条款,“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可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一、二、三等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的通知.pdf

 附件2:学生报名参赛操作手册.docx

 附件3:大赛项目商业计划书PPT内容框架模板(非公益类正式版).ppt

 关于举办安徽师范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

 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