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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第十二届“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3-29    预审:刘胡海    点击:

各专业、各班级:

    为迎接安徽师范大学建校九十周年,标榜经管风采,做新时代经管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勇于创新、拼搏进取,引导学生自信成长、争当先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经研究决定,特开展我院第十二届“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往届“经济管理学院十佳大学生”和“安徽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院级“十佳大学生”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积极进取,在理论学习、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自强自立等方面事迹突出,在自身思想素质、专业素质、人文素质、能力素质等培养方面堪为学生典范。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工作积极热忱,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无脱岗现象,在自己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成绩显著。

   (五)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热心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六)时间观念强,自觉遵守学习、工作时间,无无故迟到、早退现象。

   (七)团结协作,积极配合老师、学生会及其他社团和组织开展工作,并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八)为人正直、行为端正,团结友爱,与同学相处融洽,具有广阔的交际面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48日前)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并上报《经济管理学院第十二届“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推荐表》。参评人需报送如下材料:

    1、填写并上报《经济管理学院第十二届“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详见附件1)。

    2、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第十二届“十佳大学生”申报人信息一览表》(只需电子版,详见附件2);

3、网上投票介绍:“十佳大学生”个人情况及事迹介绍300字以内,生活照1张。(均只需电子版,照片须为原版照片,不得有任何改动)

    以上材料纸质版材料于48日(周日)下午2点至5点交到学院行政楼一楼荣誉室,电子版发送至ahsfjjglxyxxb@163.com联系人:凌玉婷 17855332059(电子版材料请统一打包并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如:2016级物流管理凌玉婷)

 

   (二)学院评审(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成立第十二届“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评审委员会,根据所报送的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20人,候选人员确定之后会短信通知,参评人选依据安排抽签确定汇报顺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事迹汇报。学院评比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评审委员会参考个人材料及汇报情况,通过评委打分确定10人当选,并予以公示,同时推荐1-2人参加校级十佳大学生评选。

请参评同学提前同步准备汇报材料和PPT汇报全部采用PPT2010版本)形式,评选汇报时间为6分钟,请严格控制PPT文件大小和图片尺寸(PPT文件里插入图片每张不大于200K)。初步定于418号收取参评者汇报稿及PPT初稿(ahsfjjglxyxxb@163.com),具体时间会短信通知。

 

四、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学院发文对当选的“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班集体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途径,各个班级要高度重视,推出先进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评选内容真实可靠,杜绝虚假臆造。参加评选者及相关班集体要以负责和认真的态度对待此次评选活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学习部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第十二届“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doc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第十二届“魅力菁英”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信息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