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安徽师范大学颁布的《学生手册》、研究生院编制的《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制度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研究生日常行为管理的目的是严肃校规校纪,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操和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对研究生日常行为的管理同加强思想教育相挂钩,对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做好教育、管理和奖惩工作。
二、研究生日常行为准则
1.研究生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珍惜在校学习机会,刻苦钻研,勤奋学习,脚踏实地,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努力成为政治合格、身体健康、专业过硬、开拓创新,适应现代社会激烈竞争,适应市场经济挑战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2.研究生本人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日常行为举止应承诺做到五不:“不说假话,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不旷课迟到早退,考试不作弊,论文不作假”。
3. 研究生应注重情商培养,不仅要尊重导师,也要尊重其他教职工和同学,“虚心学习、真诚待人、乐于助人、善于沟通”。
4.研究生不仅要搞好自己的课题研究,也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由院团委、学生会统一管理研究生的各类文体活动。研究生要积极参加学校、学院规定的政治学习,强化集体感和奉献精神,培养团结协作精神。在各项评优推优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集体观念强、乐于奉献的同学。
5.研究生应积极主动地向学院与导师汇报学习和科研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及时地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学校培养计划完成专业学习任务。未经导师同意,不得参加与培养计划无关的课程学习、研究工作及其它社会工作。
6.研究生要严格要求自己,尽早开展论文工作,论文选题要体现研究生应有的水平和价值,论文工作必须踏踏实实,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学位论文要经得起同行的反复推敲,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学位论文原始数据必须记录在册,供导师和指导小组随时查阅。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给予退学处理,且两年内不得报考。
7.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于国格人格的事,与外国留学生要友好相处,对外籍教师、外国专家、国际友人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三、研究生考勤办法
1.研究生新生入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已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应在每学期开学的前一天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或注册,按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2.研究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和学校、学院等统一规定的其它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如因故不能参加时,必须事先请假。
3.研究生请假审批程序
(1)研究生因病请假必须有就诊时医院诊断证明。在校期间须凭校区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外出期间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交验医药费收据。病假三天以内须经导师同意,四天到七天须经学院分管副院长批准,一周以上(不含一周)须经研究生院审批。如突然发现急重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或不能亲自办理手续时,应持有关证明补假。研究生需离开学校进行实习等情况需在辅导员处登记去向、在外停留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辅导员上报研究生办公室。
(2)研究生如确需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假程序同病假请假办理程序;
(3)研究生请假期满,应按时销假。如需续假,应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规定。凡未经请假、续假、或请假、续假未被批准而擅自行动者,均以旷课论,对旷课的研究生,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待错误的态度,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
本制度自2016年2月22日起实施。
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