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重修选课是在开学初第三轮选课进行,重修免听课程仅限于因上课时间冲突又必须修读的必修课。
2.每学期重修免听学生应在第三轮选课期间,携带免听申请表和学生本人课表请任课老师签字,再到教学办签字、盖章。
3.学生免听某门课程,因上课时间冲突而不能跟班上课的,需要每个月找任课老师辅导一次,请老师给出指导意见,(见《经管学院免听学生上课辅导记录表》)并签字。
4.如果有期中考试或测试,任课老师需联系到学生参加考试。
5.任课老师根据《经管学院免听学生上课辅导记录表》打出本学期的平时成绩。
6.《经管学院重修免听学生上课辅导记录表》由教学办交于辅导员,由辅导员发至重修免听学生,请任课老师对照点名册关注重修和免听学生。
附件:
20160824121955_12601.doc